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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唐门毒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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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5章 乔汉斯
    乔汉斯

    叶辰三人租了两辆适合沙漠环境的牧马人,带上补给品,直奔黎叔的农场。

    本来黎叔还很奇怪呢!为什么三个人要租两辆车。

    当他得知叶辰三人是想让他跟着进沙漠的时候,黎叔马上拒绝了。

    可是,要进沙漠,如果没有当地的向导,那岂不是如同自杀一样。

    但是,黎叔不肯当向导,叶辰三人总不能把他绑去啊!

    不过,黎叔虽然自己不能去,但是却给叶辰三人推荐了一个久居在沙漠附近的人。

    这个人是澳洲当地的人,名为乔汉斯。

    熟悉他的人,都管他叫汉斯。

    这个乔汉斯和黎叔是很不错的朋友,因为当年黎叔在沙漠之中迷失了方向,最后脱水晕倒了,正是路过的乔汉斯救了他一命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两个人就经常往来。

    乔汉斯的家里只有一个老伴丽莎,两人无儿无女,平日里生活的很艰辛。

    自从认识了黎叔以后,在黎叔的帮助下,生活慢慢的好起来了,可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过几年,丽莎就去世了,只留下了乔汉斯一个人生活,从那时候起,他就整日与骆驼为伍。经常前往沙漠。

    有一次,黎叔来看他,发现他不在,留下带的东西以后,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可是一周以后再来,东西还在那。

    黎叔就有些急了,第一时间报警,并且通知了当地的搜救队。

    因为乔汉斯夫妇俩人无儿无女,对人十分的友善,更曾经救过无数人的性命,东部沙漠附近的很多人都是被救人之一。所以,乔汉斯失踪的消息传出去第二天,整个东部沙漠外围生活的人都活动了起来,大家自发的加入了搜救的队伍之中。

    搜救人数不断增多,但是搜救的日子也同样的日复一日。

    眼看着又一周过去,按照黎叔和当地警察对于乔汉斯家里的检查,他自少已经离开家十五到二十天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个时间,一个人就算有骆驼跟着,最多只能撑七天。

    可现在已经最少过去半个月了,慢慢的大家都开始意识到了一个事实。

    那就是,乔汉斯可能在沙漠之中遇难了。

    毕竟,一个六十岁的老人,即便身体再好,也经不起蒸腾,更何况还是素有世界第四大沙漠的澳洲沙漠里。

    当第二十一天来临的时候,已经开始有人为乔汉斯祈福了。

    这样的事情一出现,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祈福的队伍。

    可正当大家为乔汉斯祈福的时候,乔汉斯却带着自己的六匹骆驼,从沙漠了慢慢的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之中。

    从最开始的惊讶,早欣喜若狂。

    这一天,所有参加搜救队的人,彻夜狂欢,黎叔更是自愿的拉来了一车的肥羊,专门提供给大家,来了一场实实在在的全羊宴。

    宴会期间,大家都十分的好奇,乔汉斯此次的沙漠之旅。

    毕竟,一个人六匹骆驼,但是居然在沙漠里生活了正正二十七天的时间。

    这可是一个,足以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时间啊!

    但是,无论谁问乔汉斯有关这次进沙漠事情,乔汉斯都只回答这都是上帝保护了他。

    对于黎叔讲述的有关乔汉斯的事情,叶辰三人对这位现在六十三岁的来人家越来越好奇。

    “一个人六匹骆驼,居然能生活二十七天,我滴个乖乖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!疯子,这可比咱们那时候的野外生存训练要实际的多啊!”

    叶辰也觉得乔汉斯的这趟沙漠之旅,可以堪称是奇迹之旅了。

    因为路程很远,所以在路上,黎叔在讲完了乔汉斯的事情以后,还给叶辰他们介绍了一下有关澳洲沙漠的情况。

    澳洲沙漠是世界第四大沙漠,其由大沙沙漠、维多利亚沙漠、吉布森沙漠、辛普森沙漠四部分组成。

    澳洲沙漠位于澳洲的西南部,面积约155万平方公里。

    这里雨水稀少,干旱异常。夏季的最高温度可达50摄氏度。因为没有高大树木的阻挡,狂风终日

    从这片沙漠上空咆哮而过。风是这里唯一的声音。

    或许很多人都会以为这是一片死亡之域,但在1973年,澳大利亚一个叫夫兰纳里的植物学家在骑摩托车旅行时发现,这片沙漠中竟有大约3600多种植物繁荣共生。如果按单位面积计算,物种多样性要远远超过南美洲的热带雨林。

    正因为如此,发现者称这里为沙漠花园,而这名发现者名为夫兰纳里。

    夫兰纳里发现,生长在这里的植物对自己非常苛刻,对水和养料的需求少得可怜,几乎是别处植物的十分之一。

    同时,这里所有植物的叶子都不是绿色的,而是带着各种鲜艳的颜色。更奇特的是,这些花朵都能分泌超乎想像的大量花蜜。

    夫兰纳里对这些植物进行了30年深入研究,才发现其中的奥秘:这里的土壤成分主要是没有养分的石英,只有对水分和营养需求极少的植物,才能生存;昆虫和鸟类在这里非常稀少,几乎没有潜在的授粉者。

    植物的生存繁衍主要靠传播花粉。在这种条件下,植物必须开出最大最艳丽的花朵,分泌最多的花蜜,才能吸引极少潜在的授粉者的注意。

    更有趣的是,澳洲沙漠还有这别的沙漠没有的独特地貌。

    同时,这里还举办过赛车的赛事。

    第30届澳大利亚“芬克沙漠越野赛”前不久刚刚结束。

    赛车租的冠军,是由一对父子驾驶的赛车夺魁的,而摩托车组的冠军,则是一个名为贾森-希尔的警官获得了最后的冠军。

    越野赛车的赛事是澳洲的传统赛事,几乎吸引了全澳洲的越野爱好者,世界许多国家的媒体也前来采访报道。

    比赛起点为澳大利亚中部城镇埃力斯-斯普林斯,终点为埃普杜拉土著聚居区,全长460多公里。“芬克沙漠越野赛”也吸引了大批的观众,据称约有12000名观众观看本项赛事。汽车组中,本年度的冠军被来自维多利亚的夏农父子获得,而在2004年他们获得了第二名。他们的成绩为3小时55分09秒,而去年冠军的成绩为4小时2分06秒。由马克和迈克尔驾驶的赛车落后3分24秒排在第二位。

    摩托车组中,来自达尔文市的警官贾森-希尔驾驶着他的本田赛车以4小时16分31秒的成绩夺冠,他在第一天的比赛中获得第五名,直到离终点7公里时才确立起领先优势。原本以为冠军会在查朴曼和布鲁克斯之间产生,但贾森-希尔却异军突起,两人分别取得第二和第三名。

    和鼠标一辆车的疯子,在听到了黎叔提起了这里举办赛车赛事的时候,激动不已。

    还通过对讲机,不停地追问黎叔有关赛事的消息。